GB50121-2005 《建筑隔聲評價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建 筑 隔 聲 評 價 標 準
GB50121-2005
條文說明
目次
1 總則………………………………………………………………(1)
2 術語、符號………………………………………………………(1)
3 總平面防噪設計…………………………………………………(2)
4 住宅建筑…………………………………………………………(3)
4.1 允許噪聲級……………………………………………………(3)
4.2 隔聲標準………………………………………………………(3)
4.3 隔聲減噪設計…………………………………………………(3)
5 學校建筑醫院建筑………………………………………………(5)
5.1 允許噪聲級……………………………………………………(5)
5.2 隔聲標準………………………………………………………(5)
5.3 隔聲減噪設計…………………………………………………(6)
6 醫院建筑…………………………………………………………(8)
6.1 允許噪聲級……………………………………………………(8)
6.2 隔聲標準………………………………………………………(8)
6.3 隔聲減噪設計…………………………………………………(9)
7 旅館建筑…………………………………………………………(10)
7.1 允許噪聲級……………………………………………………(10)
7.2 隔聲標準………………………………………………………(10)
7.3 隔聲減噪設計…………………………………………………(11)
8 辦公建筑…………………………………………………………(12)
8.1 允許噪聲級……………………………………………………(12)
8.2 隔聲標準………………………………………………………(12)
8.3 隔聲減噪設計…………………………………………………(13
9 商業建筑…………………………………………………………(14)
9.1 允許噪聲級……………………………………………………(14)
9.2 隔聲標準………………………………………………………(14)
9.3 室內吸聲………………………………………………………(14)
9.4 隔聲減噪設計…………………………………………………(15)
附錄A 室內噪聲級測量方法 ………………………………………(16)
1 總 則
1.0.2 本規范主要針對住宅、學校、醫院、旅館、辦公建筑及商業建筑等六類建筑中的噪聲控制作了規定。對于學校、醫院、旅館、辦公建筑中的會議室、教室等房間,在控制其中噪聲的同時,兼顧了控制混響時間,以保證語言清晰。
1.0.3 隨著我國經濟、科技的發展,各種交通工具和用于民用建筑的機械、設備都越來越多,使得噪聲源不斷增多;同時也出現了許多新型輕質建筑材料,使得民用建筑的隔聲降噪能力減弱。由于以上這些原因,使得民用建筑內的噪聲干擾問題日益突出,要求降低噪聲、改善聲環境的呼聲日益強烈。因此,在建設民用建筑時,必須將隔聲減噪作為一個重要因素加以考慮。
解決民用建筑內的噪聲干擾問題應該從規劃設計、單體建筑內的平面布置、選擇建筑圍護結構以及減小、控制建筑設備的振動、噪聲等方面采取措施,并且應該在各個設計階段就加以考慮。許多隔振、減噪措施需要占用一定的空間或要求建筑結構能夠承受較大的荷載,若設計時不預留,則這些措施將難以實施。如果建筑建成后再來解決噪聲問題,不僅所需的經費可能比在設計階段就考慮解決噪聲問題要多很多,而且還受到許多已不可改變(因建筑已建成)的建筑條件限制,而難以達到最佳降噪效果。
較大、較重要的民用建筑中的噪聲控制方面的工作量大、要求高,由專業噪聲控制工程師來負責這項工作,將使民用建筑的噪聲控制效果更加有保證。
1.0.4 允許噪聲級是室內噪聲容許標準,可以用NR評價曲線或A聲級來規定。NR評價曲線是人為規定的各頻帶(從低頻至高頻)噪聲聲壓級的曲線,往往用它檢查是哪些頻帶的噪聲有問題。在通常的聲級范圍內,A聲級與人們對聲音響度的主觀感覺有最佳的相關性,使用簡便,是被廣泛采用的單值評價方法。因此,本規范選用A聲級來規定允許噪聲級。這樣也有利于室內、室外噪聲標準的銜接,因為我國室外環境噪聲的標準《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1993中也是用A聲級來規定的。
本規范中的室內允許噪聲級對房間開窗、關窗狀態均適用。從室外傳入室內噪聲的大小,與室外噪聲源、房間圍護結構(特別是房間外窗) 的隔聲特性有關。在目前室外噪聲源增多、室外噪聲較高(尤其是城市交通干線、高速公路、鐵路、機場附近)的情況下,要求在開窗狀態室內的噪聲也較低是比較困難的。為減小室外噪聲對房間內的干擾,增強房間外窗部位的隔聲能力是從建筑本身所能采取的主要、有效措施。因此本規范中的室內允許噪聲級并非只是開窗狀態下的室內允許噪聲級。雖然關窗可以阻擋室外噪聲,但關窗也隔斷了室內外的空氣交流,不利于房間室內的空氣新鮮。所以,在規劃、設計民用建筑時,仍應盡可能從平面布置方面采取防噪措施,爭取實現在開窗狀態下,房間室內的噪聲也能達到本規范中室內允許噪聲級的要求。
正常情況下,人們在白天工作、學習,在夜間休息、睡覺。人的不同生活狀態對安靜程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國內外聲學專家通過調查研究后提出,人睡眠時的安靜程度,理想狀態是A聲級30dB以下,若達不到理想狀態,最差A聲級也不能大于50dB;交談、思考時對安靜程度的要求,理想狀態是A聲級40dB以下,最差A聲級也不能大于60dB。人睡眠時對安靜程度的要求最高,因而一般噪聲在夜間比白天對人有更大的干擾。正是由于人們白天活動、夜間休息,因而白天噪聲較高、夜間噪聲較低。因此,本規范對夜間人們要在其中睡覺的民用建筑,按白天、夜間兩個不同時段分別規定室內的允許噪聲級。
也有國家將一天分成白天、傍晚、夜間三個時段,分別規定各個時段的允許噪聲級。但是,將一天分成白天、傍晚、夜間三個時段的必要性并不高,還增加了執行、操作的困難,所以本規范對有需要的民用建筑,按白天、夜間兩個時段分別規定室內的允許噪聲級。
2 術語、符號
本規范中的術語,只是為了說明本規范中有關項目的物理意義,而不追求該術語的全部完整定義。其中,部分術語按《聲學名詞術語》GB/T 3947—1996給出,部分術語參考有關建筑隔聲標準和習慣上常用的詞匯編寫。
2.0.4 在正文中已對空氣聲作了解釋。為幫助理解,再舉幾個空氣聲的例子,如:鄰室的電視聲、鄰室的談話聲、室外的交通噪聲等。
2.0.5 在正文中已對撞擊聲作了解釋。為幫助理解,再舉幾個撞擊聲的例子,如:人在房間頂部的樓板上行走或拖拉物體、物體掉落在房間頂部的樓板上,而在房間內產生的噪聲。
2.0.7 計權隔聲量是表征建筑構件空氣聲隔聲性能的單值評價量,計權隔聲量是根據建筑構件各頻率的隔聲量而得到的。
隔聲量的公式是:
式中:——聲源室內平均聲壓級,單位dB;
——接收室內平均聲壓級,單位dB;
——試件面積,單位m2;
——接收室內吸聲量,單位m2。
2.0.8 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是表征房間之間空氣聲隔聲性能的單值評價量,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是根據房間之間各頻率的標準化聲壓級差而得到的。
標準化聲壓級差的公式是:
式中:——聲源室內平均聲壓級,單位dB;
——接收室內平均聲壓級,單位dB;
——接收室內混響時間,單位s;
——參考混響時間,對于住宅,
。
2.0.9 計權規范化撞擊聲壓級是表征樓板撞擊聲隔聲性能的單值評價量,通常在實驗室測量時采用此量,計權規范化撞擊聲壓級是根據樓板各頻率的規范化撞擊聲壓級而得到的。
規范化撞擊聲壓級的公式是:
式中:——接收室內平均撞擊聲壓級,單位dB;
——接收室內吸聲量,單位m2;
——參考吸聲量,
。
2.0.10 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是表征樓板撞擊聲隔聲性能的單值評價量,通常在現場測量時采用此量,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是根據樓板各頻率的標準化撞擊聲壓級而得到的。
標準化撞擊聲壓級的公式是:
式中:——接收室內平均撞擊聲壓級,單位dB;
——接收室內混響時間,單位s;
——參考混響時間,對于住宅,
。
2.0.11~2.0.12 A計權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及A計權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
,按照《建筑隔聲評價標準》GB/T 50121—2005中3.4規定的方法計算得出。
2.0.13 降噪系數按照《建筑吸聲產品的吸聲性能分級》GB/T 16731—1997中4.3規定的方法計算得出。
3總平面防噪設計
3.0.2 許多國家的調查研究表明,城市噪聲的70%來自交通噪聲(公路交通、鐵路、飛機、航運) 。在我國,公路交通噪聲是城市環境噪聲的主要來源,許多城市調查后繪出的城市噪聲分布圖證明最高噪聲帶都分布在交通線上,至少有20% 的城市居民受交通噪聲的干擾,睡覺不得安眠,沿街建筑中有些教師白天甚至須帶耳罩備課。極大部分城市都未處理好沿街居住建筑的防噪問題,而事后在已有建筑上進行補救就相當困難。當前我國城鎮建設方興未艾,不斷涌現出新的居住小區,因此應接受這一教訓,在新小區設計開始便能貫徹防噪布局的原則,倘小區能從外部防止交通噪聲的入侵,內部處理好各種噪聲源,則興建完成后的小區將是一個比較安靜的小區。
噪聲不敏感建筑占著相當大的比例,例如商業建筑、飲食服務行業建筑、文化娛樂建筑、體育場地等,而且這些建筑本身要求方便群眾,交通便利,均勻地分布在城市中,以減少城市交通的壓力;旅館雖為居住建筑,但亦有交通便利的要求,并有較大的停車場地,因此只要有高隔聲的門窗與空調設備,也屬于噪聲不敏感建筑;甚至醫院的門診部也要求臨近交通線,以方便病人就醫;某些低噪聲的精密儀器工廠、進出貨品繁忙的倉庫、展覽等公共建筑也可作為屏蔽建筑。
聲屏障是降低地面運輸噪聲的有效措施之一。一般3~6m高的聲屏障,其聲影區內降噪效果在5~12dB之間。
當噪聲源發出的聲波遇到聲屏障時,它將沿三條路徑傳播:一部分越過聲屏障頂端繞射到達受聲點;一部分穿透聲屏障到達受聲點;一部分在聲屏障壁面上產生反射。聲屏障的插入損失(在保持噪聲源、地形、地貌、地面和氣象條件不變情況下安裝聲屏障前后在某特定位置上的聲壓級之差)主要取決于聲源發出的聲波沿這三條路徑傳播的聲能分配。
3.0.3 對于小區內部的噪聲控制,在各類民用建筑設計時,應注意其附屬設施的噪聲源,不僅需要考慮防止對自身的噪聲干擾,還需考慮防止對鄰近建筑的噪聲干擾,而后者常被忽視而引起糾紛。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將能有效地降低小區內的噪聲水平。
3.0.4 實踐證明噪聲源設置在地下時,對噪聲控制有較好的效果,但必須注意設置在建筑物地下室時,對結構聲的隔離十分重要,不然將對整個建筑物有嚴重干擾,過去已有教訓。因此,當噪聲源設在主體建筑下或毗鄰主體建筑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隔振措施。
3.0.5 冷卻塔產生的噪聲較大,一般可達65~80dB(A)。由于建筑的體量越來越大,需要的冷卻塔也越來越多,常??梢砸姷揭蛔ㄖ鋽祩€乃至十幾個冷卻塔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冷卻塔產生的噪聲就更大了。
對于無噪聲屏蔽措施的情形,當冷卻塔設在地面或裙房頂上時,一方面冷卻塔產生的噪聲直接輻射到其所屬樓房的窗戶上,對其所屬樓房內的房間產生噪聲干擾,另一方面冷卻塔產生的噪聲被地面、裙房頂面、冷卻塔所屬樓房的外墻面反射出去,從而加大了空間中的噪聲;當冷卻塔設在樓頂時,冷卻塔所屬樓房的房間均在冷卻塔的下方,樓頂面將冷卻塔產生的噪聲反射到空中去,自然也屏蔽了冷卻塔產生噪聲直接對冷卻塔所屬樓房內房間的噪聲干擾。
此外,冷卻塔在樓頂的通風散熱條件也優于地面或裙房頂。
因此,應盡可能將冷卻塔設置在樓頂。
3.0.6 無論設計獨立的或群體的建筑,都需要對環境與建筑物內外的噪聲源進行調查測定,然后作防噪設計的綜合考慮。加大距離固然是防噪的有效措施,根據日本資料,交通噪聲的衰減一般為-17lgs(s代表距離)。即距離增加一倍,噪聲衰減5dB。但在一定距離之外,由于距離增加而致使噪聲衰減的效果將逐漸減少。因此在城市用地緊張情況下,以加大距離,使噪聲減低往往難以實現。
從建筑平面布置上將安靜要求較低的房間安置在噪聲高的一側是很有效的,前后室的噪聲衰減量可以達到16dB,即使在前后室門打開有穿堂風的情況下,聲衰減也可以達到9~10dB,但有時受到建筑物的朝向限制,因此必要時就需要采取建筑上的防噪措施。
3.0.7 在夏季,建筑需要開窗的時間較多,而且一般是將建筑迎風一側的窗打開,以便讓風吹進室內。將對安靜要求較高的民用建筑設置于本區域主要噪聲源夏季主導風向的上風側,就可以使建筑在夏季開窗時,打開的窗子處于背向主要噪聲源的狀態,建筑自身就成為了噪聲屏蔽措施,起到減少傳入室內的噪聲的作用。
4住宅建筑
4.1 室內允許噪聲級
4.1.1 本條規定的住宅室內允許噪聲級,是對住宅內外噪聲源在住宅居住空間產生的噪聲的總體控制要求。本條修編的主要依據:
1、參考了國內外對住宅噪聲反應的調研成果以及相關噪聲標準指南。
為使人們在住宅內的睡眠、休息、學習、工作、交談和娛樂等日?;顒?/span>免受噪聲干擾,世界衛生組織(WHO)通過專家組對噪聲與煩惱程度、語言交流、信息提取、睡眠干擾等關系的調查以及對噪聲傳遞的研究,該組織發表了噪聲限值指南。1999年版的環境噪聲指南[1]中有關住宅室內噪聲的指導限值見表1。
表1 WHO對住宅室內噪聲的推薦值
具體環境 |
考慮因素 |
|
時間 h |
|
住宅室內 |
語言干擾和中度煩惱 |
35 |
晝晚 16 |
|
臥室 |
睡眠干擾 |
30 |
夜間 8 |
45 |
日本集合住宅居室噪聲標準[2]設為三級,指標值分別35dB(A)、40dB(A)、45dB(A)。
英國標準BS 8233[3]中的住宅室內允許噪聲設計指南值為:起居室, 30~40dB;臥室,夜間:
30~35dB。
本規范所定允許噪聲級與國外標準較接近。
2、考慮與國家標準GB3096-19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的協調性和標準的可操作性。
我國在GB3096-19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中規定的室外環境噪聲等效聲級見表2。
表2 室外等效聲級
類別 |
區域 |
晝間 |
夜間 |
0 |
安靜住宅區 |
≤50 |
≤40 |
I |
居民、文教區 |
≤55 |
≤45 |
II |
居民、商業和工業混合區 |
≤60 |
≤50 |
III |
工業區 |
≤65 |
≤55 |
IV |
道路兩側 |
≤70 |
≤55 |
偶然噪聲的聲級不超過標準15 dB(A) |
大量的調查表明,住宅在開窗的情況下,室外環境噪聲傳入室內,室內外噪聲級大約有10~15dB之差。因此,對于處于0~I類區域中的住宅,若環境噪聲達標,滿足表2要求,住宅室內噪聲級就滿足要求;但是,當住宅處于其它類區域時,盡管環境噪聲達到標準,在開窗時室內噪聲級也未必能滿足標準的要求。但城市環境噪聲對住宅聲環境的干擾問題普遍存在,交通噪聲的干擾尤為嚴重,實際上對交通干線兩側的住宅所采取的簡單有效的防噪措施是安裝隔聲窗,保證在關窗狀態下室內噪聲達標。因此,根據我國住宅外部環境噪聲的實際狀況,結合我國的技術經濟條件,本規范規定了關窗狀態下的室內允許噪聲級。
4.1.2 本條是對住宅居住空間內噪聲的基本要求,所有住宅都應該達到二級標準的要求。
4.1.3 本條是對商品房住宅居住空間內噪聲的推薦性要求,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考慮達到一級標準。
4.2隔聲標準
4.2.1 對分戶墻、分戶樓板及兩戶相鄰房間之間的空氣聲隔聲性能作出規定,旨在控制鄰居之間諸如說話聲、電視音響聲等空氣噪聲的干擾,以及保障居家生活中聲音的私密性。
表4.2.1中采用計權隔聲量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符號:+
)作為分戶墻、分戶樓板構件空氣聲隔聲性能的評價量,其指標值是構件的實驗室測量值,供設計師隔聲設計選材使用;采用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符號:
+
)作為兩戶相鄰房間之間的空氣聲隔聲性能的評價量,其指標值是現場測量值,是住宅建成后實際要達到的值。
對分戶墻、分戶樓板的空氣聲隔聲要求也適用于分隔住宅房間與套外樓梯、門廳、走廊等的墻體或樓板。
本條修編的主要依據:
1、國內城市住宅現場測量調查表明,當住宅分戶構件的空氣聲隔聲評價量指標值(+
或
+
)小于45dB時, 居住者普遍認為難以保證基本的安靜要求和語言私密要求;當住宅分戶構件的空氣聲隔聲評價量指標值(
+
或
+
)大于50dB時,絕大多數居住者對隔聲效果滿意。
2、參考國內外住宅隔聲相關標準。例如,英國(+
45 dB)、澳大利亞(
+
45 dB)、美國(STC 45現場測量,相當于
45 dB)均將住宅分戶構件的空氣聲隔聲最低要求指標定為45dB。我國已有城市在住宅設計地方標準中將住宅分戶構件的空氣聲隔聲最低要求指標規定為45 dB。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的樓板的空氣聲隔聲要求是根據國家標準《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7.1.3條制定。
3、根據國內墻體材料、樓板構造的隔聲性能測量與調查資料、建筑空氣聲隔聲性能與主觀感覺的關系;結合我國經濟和建筑技術水平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
4.2.2 本條是所有住宅都應該滿足的空氣聲隔聲基本要求。
4.2.3 本條是對商品房住宅空氣聲隔聲的推薦性要求,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考慮達到一級標準。
4.2.4~4.2.6 對住宅分戶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性能作出規定,旨在控制樓板上層產生的諸如腳步聲、物體墜地等撞擊噪聲對樓下房間的干擾。
表4.2.4中采用計權規范化撞擊聲壓級(符號:)作為分戶樓板構件撞擊聲隔聲性能的評價量,其指標值是構件的實驗室測量值,供設計師隔聲設計選材使用;采用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符號:
)作為現場分戶樓板撞擊聲隔聲性能的評價量,其指標值是現場測量值,是住宅建成后實際要達到的值。
根據對國內城市住宅現場測量調查,樓板的計權撞擊聲壓級不超過75dB時,大部分住戶基本認為可以接受;100~150mm厚的光裸混凝土樓板的計權撞擊聲壓級通常在80dB左右,混凝土樓板上鋪裝彈性地面材料或建造有彈性材料隔開面層的浮筑樓板,均可有效改善樓板撞擊聲隔聲性能。結合地面裝修鋪裝彈性地面材料是解決樓板撞擊聲隔聲問題的簡易而又有效的措施。如鋪木地板(無論是復合地板還是實木地板)或厚度3mm以上的彈性橡膠(橡塑)地板,可使樓板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不超過75dB。但要想在住宅地面使用硬性地磚,需建浮筑樓板。國內已有一些樓盤采用了浮筑樓板。層高較高的住宅樓中,還可在樓板下設置隔聲吊頂,實測隔聲吊頂對撞擊聲壓級的改善量為10 dB左右。
根據國內城市新建住宅現場測量調查資料、樓板撞擊聲隔聲性能與主觀感覺的關系、國內樓板構造和覆面層材料的隔聲性能測量數據,結合我國經濟和建筑技術水平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本規范要求所有住宅居住空間分戶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性能都要達到二級標準。
國外對樓板撞擊聲隔聲的要求普遍較高,例如,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及德國分戶樓板撞擊聲隔聲最低要求指標分別為 62dB、
62dB、IIC 45(相當于
65dB)及
53dB。因此本規范要求商品房住宅空間分戶樓板的隔聲設計要盡可能執行一級標準。
對分戶樓板的撞擊聲隔聲要求也適用于住宅居住空間的上樓板正好是門廳、走廊樓板的情況。
4.2.7 對住宅外墻、外窗和戶(套)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作出規定,旨在控制室外環境噪聲和樓梯走廊內噪聲對居室的干擾。對套內分室墻的隔聲性能作出規定,旨在控制套內生活噪聲對居住空間的干擾,并使臥室具備聲音私密的基本功能。
采用實驗室測量的計權隔聲量與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符號:+
)作為外墻、外窗、和戶(套)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評價量,計權隔聲量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符號:
+
)作為分室墻空氣聲隔聲性能的評價量。
住宅建筑的承重外墻通常用混凝土、承重砌塊這類面密度較大的建筑材料建造,這類重質墻體的隔聲能力一般都大于45dB,遠比外窗的隔聲好,有窗的重質外墻,隔聲主要由窗決定??紤]到框架結構體系和鋼結構體系的住宅建筑中,非承重外墻往往采用輕質墻體材料建造,有些輕質墻體雖然保溫隔熱性能很好,但隔聲不一定好。因此本次規范修編中增加了對住宅外墻隔聲基本要求的規定。
本條規定的外墻、外窗的隔聲基本要求是基于在住宅室外環境噪聲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條件下,使室內噪聲符合4.1.1條的規定。如果環境噪聲超標或住宅位于城市交通干道兩側,則需按4.3.2條,依室外噪聲狀況進行專門的隔聲設計。
4.3隔聲減噪設計
4.3.1 為防止停車場、兒童游戲場或健身活動場地等配套公建場所的噪聲對住宅產生干擾,在住宅區規劃設計時要統籌考慮其設置方式和位置。
4.3.2 當住宅建筑處于高噪聲的外部環境條件下,住宅設計除要考慮防噪聲的平剖面布置(使臥室、書房、起居室(廳)布置在背噪聲源的一側)外,還可采取設置隔聲屏障、封閉陽臺、安裝高隔聲性能的門窗和提高圍護結構的隔聲能力等防噪措施,以減輕室外噪聲的影響。
通常情況下,窗比墻的隔聲要差,含窗外墻的綜合隔聲效果主要由窗決定。提高圍護結構綜合隔聲效果的措施:一是提高窗的隔聲性能,二是控制窗墻比。交通干線兩側的住宅,不適宜做成大面積外窗的形式。例如:夜間室外噪聲在65dB時,為使臥室在關窗情況下室內噪聲符合4.1.1的一級標準規定,當窗的隔聲指標值(+
)為30dB時,窗墻比要控制在40%以內。
4.3.3 居住空間屬于安靜房間類型,廚房、衛生間屬于噪聲源房間類型,居住空間不應毗連相鄰套房的廚房或衛生間。
4.3.4 電梯運行會產生噪聲和振動,為了防止電梯噪聲和振動干擾居室環境、影響睡眠休息,在住宅設計中要盡可能使電梯井遠離居住空間。在住宅設計時,即使受平面布局限制,也不得將電梯井緊鄰臥室布置,否則可能會影響睡眠休息。不得不緊鄰起居室布置時,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例如選用低噪聲電梯、提高電梯井壁的隔聲性能、在電梯軌道和井壁之間設置減振動裝置等。
4.3.5 在廚房或衛生間與居住空間相鄰布置時,如果將管道等可能傳聲的物體設于公共墻上,可能會引起公共墻的振動而直接向臥室或起居室(廳)輻射噪聲。
目前住宅普遍采用PVC排水管,其隔聲性能比鑄鐵管差,如果在PVC管道外包上隔聲防振材料,可有效降低管道排水時的噪聲輻射。
4.3.6為防止穿過樓板和墻體的管線孔洞周邊的縫隙傳聲,孔洞周邊應作密封處理。
4.3.7 整體性強的建筑,固體傳聲也較嚴重。因此,除了設備、管道要做隔振處理外,對易產生撞擊、振動的其它部位,設計時也應考慮一些構造措施。例如:門可設定位器和隔聲減振密封條,以減少門的抨擊噪聲;廚房操作臺的面板與支架連接處加隔振墊,可防止固體聲傳播。
4.3.8 空調系統是近年來一些住宅中新出現的噪聲源,應采取技術措施降低和隔絕設備噪聲和控制風口噪聲??照{外機與鄰居套房居住空間的窗戶之間的距離不要太近。
5 學校建筑
5.1允許噪聲級
5.1.1 本章中的學校建筑是指大量性的用于日常教學活動的場所,不包括學校中的音樂廳、體育館和多功能廳等,這些專用廳堂的聲學指標應參照相應的聲學設計規范。
根據學校建筑中不同功能用房的安靜要求程度,分為:有較高安靜要求的房間、一般安靜要求的房間和較低安靜要求的房間。在較高安靜要求的房間中增加了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室,主要考慮到特殊教育學校對教室的安靜程度有更高的要求。另外,多媒體教室目前在學校中已較普遍,所以將其列入有較高安靜要求的房間一類。
一般安靜要求的教室指教師采用自然聲授課的教室,不包括采用擴聲設備的教室??紤]到學校教學用房往往與走廊和樓梯間相鄰,為減少噪聲干擾對這些空間內的允許噪聲級也需有一定的限值,所以將其列入較低安靜要求的房間一類。
5.2隔聲標準
5.2.1 空氣聲隔聲量標準參照《建筑隔聲評價標準》考慮了頻率修正因子,故采用(Rw+C,dB)隔聲評價指標。學校建筑設計中應該可以做到使產生噪聲的房間與其他教學用房分別布置在不同的教學樓中或在同一教學樓的不同區域,如受條件限制,少量產生噪聲的房間必須與教學用房相鄰則將相鄰墻體和樓板的隔聲量提高5dB至10dB 在技術上和經濟上當屬可能。
學校琴房由于數量較多面積較小,一般采用輕質隔墻,標準中要求隔墻的隔聲量不小于45dB,主要考慮了輕質隔墻可能達到的隔聲量和經濟性,過高的隔聲量要求不切實際。
普通教室之間隔墻和樓板的隔聲量較《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中的要求提高了5dB為45dB, 參考了美國和英國的學校聲學標準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提出的,對于目前新建的學校應能夠達到。
5.2.3 樓板撞擊聲隔聲量采用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Ln,w, dB),與《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中的要求相同,考慮到學校建筑的特點和實際可能達到的普通樓板隔聲量。對于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小于75dB的情況,則在建筑設計時樓板需采用必要的隔聲措施才有可能達到。
5.3隔聲減噪設計
5.3.1 學校位于交通干道旁時,通過建筑平面的合理布置可有效降低交通噪聲對教學用房的干擾,如在道路和教學樓之間布置運動場、體育館等對噪聲不敏感的建筑作為屏障,條件允許時,也可在沿交通干道的一側設置聲屏障作為防噪措施。 因為室外運動場可能產生噪聲,所以要求教學樓與運動場之間的距離不小于25米。
5.3.2 教學樓內設置發出強烈噪聲和振動的機械設備對教學用房的影響較大,所以在教學樓內一般不得設置這些機械設備,如必須設置這些設備,則應盡量遠離教學用房,并進行降噪和隔聲、隔振處理,確保其產生的噪聲和振動不影響教學樓內其它房間。
5.3.3 研究表明,封閉走廊內頂棚的吸聲可有效降低噪聲沿走廊的傳播,所以如條件允許教室走廊頂棚宜配置吸聲性能較高的吸聲材料。
5.3.4 參考美國、英國相應的學校建筑聲學標準,各類教室中混響時間均采用空場條件下的值,因為教室內的人數在使用時變化較大,采用空場混響時間指標便于測量檢驗。音樂教室和多媒體教室對音質的要求較高,一般數量較少,所以混響時間的標準值取得較低,這在新建學校中通過配置適當的吸聲材料應該可以達到。各教學用房的體積劃分參考了《中小學建筑設計規范》(GBJ 99―86)中對于教學用房的面積及凈高的要求。
5.3.5 對于新建的學校,將產生噪聲的房間與其它教學用房分別設置在不同的教學樓內一般是可以做到的,如果受條件限制必須設置在同一樓內,則應分層或分區設置并采取足夠的隔聲隔振措施確保不影響其它教學用房。
6 醫院建筑
6.1 允許噪聲級
6.1.1、6.1.2 為了使本規范更簡潔和可操作性,對各主要用房室內噪聲級的規定從原來的三個級別調整為兩個級別,即二級標準是基本要求;一級標準是推薦的舒適性標準。因本次修訂取消了對不同時段允許噪聲級的修正,故對具有睡眠功能的用房又分為晝間和夜間兩個等級。
本條新增重癥監護室、入口大廳、候診廳、化驗室、分析實驗室和人工生殖中心等用房的允許噪聲級規定。分級中的“二級”就是以原規范的“二級”標準為基礎制定,“一級”是以原規范的“一級”標準為基礎制定,同時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法國國家標準的有關限值要求。
世界衛生組織(WHO)環境噪聲指南(Guidelines for Community Noise 1999)有關醫院室內噪聲的指導限值如下:
病房:≤30dB;
≤40dB。
治療或觀察室:≤35dB。
法國國家標準(Relatif a la Limitation du Bruit Dans lea Etablissements de Sante 2003)關于醫療機構室內設備噪聲的相關規定如下:
病房:病房內 ≤30dB(A);
與病房相鄰的液壓衛生設備 ≤35dB(A)。
檢查和診斷室、醫療辦公室、等候室內 ≤35dB(A);
治療室 ≤40dB(A);
手術室、產房、工作室 ≤40dB(A)。
在已頒布實施的《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GB 50333-2002)中規定:潔凈手術室的室內允許噪聲級≤50dB(A)。故本條允許潔凈手術室的室內允許噪聲級比普通手術室45dB(A)的限值增加5dB即50dB(A),使兩規范保持一致。
6.2 隔聲標準
6.2.1~6.2.4 分級方式同6.1條。評價量按計權隔聲量+頻譜修正量(設計選材)與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頻譜修正量(測量驗收)分別供設計師設計和竣工驗收時選擇不同的評價量。有關評價量的定義及獲得方法見本規范“2 名詞、術語”和《建筑隔聲評價標準》GB/T 50121-2005。
6.3 隔聲減噪設計
6.3.1 體外震波碎石室使用時發出瞬態沖擊噪聲與振動,聲級高,振動大,故應遠離要求安靜的房間。
6.3.2隨著城市交通的發展和用地等多種因素的限制,部分醫院的病房樓難以避免位于交通干線旁。因此,為了保證病房內的噪聲級達到基本限值的要求,本條特規定應對其外圍護結構做綜合隔聲設計,以滿足使用的基本條件。
6.3.3 醫護人員休息室通常設于護士站附近。護士站是24小時運行,隨時都有病人或病人家屬呼喚護士,而值班醫生是無需24小時值班的,無事時可以在休息室內休息。如果休息室的門、窗沒有足夠的隔聲量,病人或家屬與護士之間的交流就會干擾醫生的休息,故增加此條規定。
6.3.4 為防止垃圾管道、垃圾倒灰口、掏灰口對周圍環境的污染,新修訂的《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中規定“民用建筑不宜設置垃圾管道”。因此,本次修訂取消了對垃圾井道設置的規定。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醫院設施的改善,電梯已成為大部分醫院內的基本配置,而電梯運行所產生的噪聲與振動給醫院內環境帶來了新的問題。對電梯采取降噪與隔振措施,費用高,技術上和安全性也不是很成熟。故本條增加了對電梯井道設置不得毗鄰病房等特別要求安靜的房間規定。
6.3.5 醫院的入口大廳、掛號大廳、候藥廳、候診廳等是醫院內人員來往最為密集的場所。這些場所通常面積大,凈空較高;并從建筑美學等角度考慮,多用石材等硬質材料做地面與墻面的內裝飾。由于空間大,材料吸聲性能差,這些空間的中頻混響時間在4s以上,有的長達10s。由于混響嚴重,人們用正常的嗓音交流時因語言清晰度的下降而不得不提高說話的聲音,從而又提高了室內噪聲水平,當室內聲級≥75dB(A)時,開始出現所謂的“雞尾酒會效應”,并使得室內聲級增加到85dB(A)左右,此時的聲環境被認為非常嘈雜。為了避免“雞尾酒會效應”出現,所應采取的聲學措施一是盡可能控制使其室內噪聲水平<72dB(A)(等效連續聲級測量時間應>5分鐘),或控制室內中頻混響時間≤2s。因這類場所各類人員聚集,多人同時交談是正常情況,且國人習慣大嗓門說話,靠控制室內噪聲水平<72dB(A)來避免“雞尾酒會效應”出現的目的是不現實的。因此,本條文提出控制此類場所中頻混響時間≤2s的規定。
6.3.8 對安裝于吊頂內噪聲與振動較大的機電設備,受空間、技術和資金等條件限制很難控制其振動與噪聲降至較低水平。因此,不應將這類設備吊掛在安靜度要求較高用房的走廊吊頂內,以避免對相鄰區域的用房造成噪聲與振動干擾。類似的問題在已建成使用的項目中出現后,嚴重影響了周圍房間的正常使用,成為工程設計的教訓。
6.3.10 對于醫院這種衛生要求高的場所,消聲器內的吸聲材料可采用非纖維性吸聲材料,例如:三聚氰胺泡沫塑料(防火)、金屬微穿孔板等,這些材料既有較強的吸聲能力,防火性能也較好。
7 旅館建筑
7.1 允許噪聲級
7.1.1 旅館建筑中的客房與住宅建筑中的臥室有共同之處,即確保睡眠所必須的安靜條件,因此,客房內的允許噪聲級可參照住宅允許噪聲級而定;但旅館建筑中的客房與當前住宅中的臥室也有其不同之處:
- 旅館客房的標準差別很大;
表7.1客房空調系統噪聲標準
客房空調系統部位 |
允許噪聲級(A聲級,dB) |
|
晝間 |
夜間 |
|
送風 |
30~35 |
|
排風 |
45~50(排風設在衛生間時) |
|
風機盤管 |
高檔<35 |
|
低檔<30 |
注:當風機盤管噪聲超過允許標準時,應另選低噪聲風機盤管或改變風機盤管的配置方式。
2.噪聲干擾的噪聲源不同,住宅臥室噪聲干擾主要來自戶外,而旅館除受環境噪聲影響外,對設有空調的旅館客房則主要是空調噪聲。因此有空調設施的客房,必須對空調系統的噪聲加以控制,要求離出風口1.5m處的噪聲不高于表7.1所列數字。
客房允許噪聲標準的編制依據:
1.根據睡眠所必須的安靜程度:
理想值為30dBA,最大不超過50dBA(見表3.1);
2.根據我國已制定的環境噪聲標準(見GB 3096—19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確定有可能實現的標準;
3.根據國內旅客調查結果表明,室內噪聲級與旅館反應如下:
30~35dBA滿意(在設有空調系統的條件下,可以達到);
35~40dBA比較滿意(設有空調或選擇安靜的地址);
40~45dBA沒有較多的抱怨;
>45dBA有各種不同的反映,多數不太滿意。
4.參考了國外12個國家的住宅、旅館、客房的允許噪聲級在30~40dBA范圍內變化。
本次修編與原標準相比,進行了如下改動:
1、原標準中在正文中只給出了晝間的標準,而在附錄中統一給出了夜間標準與晝間標準的修正量,但考慮到表7.1.1中的不同房間從使用功能考慮,允許噪聲級在晝間和夜間差別是不同的,如客房由于有睡眠的要求,所以晝間和夜間的允許噪聲級的差別較大,但會議室、多功能廳等房間對晝間和夜間的允許噪聲級的要求沒有差別,所以在表7.1.1中分別給出了不同房間晝間和夜間的允許噪聲標準。
2、原標準中有四個等級,考慮到社會的進步和人們對旅館舒適性要求的提高,本次修編中取消原標準中的最低等級(客房中允許噪聲級標準晝間為55dBA,夜間為45dBA),以保證所有客房都能有比較滿意的休息環境。
3、客房允許噪聲級一般夜間標準比晝間標準低10dB,但對于特級來說,由于晝間標準為35dBA,如果再低10dB,夜間標準將為25dBA??紤]到絕大部分客房的空調均采用風機盤管,而風機盤管的噪聲很難低于30dBA,另外根據旅客調查結果,30dBA可以達到滿意的睡眠環境,所以將特級的夜間的允許噪聲級定為30dBA,只比晝間低5dB。
4、旅館的其它用房,如會議室、多功能廳、舞廳、餐廳、辦公室等的允許噪聲級,與其他建筑中的相應用房沒有大的區別,所以其允許噪聲標準與本標準中辦公建筑、商業建筑等章節中相應用房的允許噪聲級標準一致。
7.2 隔聲標準
7.2.1 表中為計權隔聲量,
為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
為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
為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
本次修編與原標準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改:
1、空氣聲隔聲標準分為三個等級,取消了原標準中最低的等級。因為原標準中最低等級主要考慮當時門窗隔聲能力有限,而現在一些低隔聲量的門窗,如空腹鋼窗等都已經被淘汰,門窗的隔聲量有較大的提高,完全可以達到較高級別的標準。
2、原標準中隔聲標準的計權隔聲量概念不明確,因為根據不同的測量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隔聲參數。本次修編中規定了客房之間隔墻、樓板及客房門、客房外窗等構件的空氣聲隔聲性能用計權隔聲量表示,客房與客房之間的空氣聲隔聲性能用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
表示。
3、根據新頒布執行的《建筑隔聲評價標準》GB/T 50121—2005第3.5.5條規定,在對建筑物空氣聲隔聲特性進行表述時,應以單值評價量和一個頻譜修正量之和的形式給出,由于客房和走廊內的噪聲源主要是生活噪聲,而建筑外的噪聲源重要是交通噪聲,根據上述標準A.0.1條對頻譜修正量使用方法的說明,在客房與客房隔墻及客房門的隔聲標準使用了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而在客房外窗的隔聲標準使用了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
。
7.2.2 表中為計權規范化撞擊聲壓級,
為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
本次修編取消原標準中最低的等級。因為原標準中后兩個等級的隔聲等級數據相同,另一方面也和室內噪聲允許標準和空氣聲隔聲標準保持一致。
7.2.3 原標準中沒有將聲學標準的等級和旅館的等級聯系起來,這就導致在執行時出現一些困難,例如具體到某一旅館建筑是不能明確到底應該執行那一個等級的聲學標準。因此在本次修編中增加本條,將聲學標準的等級與旅館的等級聯系起來,以增加可執行性。
在國家標準GB/T 14308—2003《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中將旅游飯店分為白金五星級、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二星級和一星級六個級別,每種級別旅游飯店的硬件和軟件都有具體的要求,對于不屬于旅游飯店的旅館、如度假村、商業旅館等,在建造時也多參照不同星級旅游飯店的標準,所以在表7.2.3在規定旅館等級是參照了旅游飯店的星級,這樣就可以和飯店旅館業的標準聯系起來。
7.3 隔聲減噪設計
7.3.2 旅游賓館客房的允許噪聲標準與風機盤管配置和選擇。
在旅館建筑中,賓館客房均設有空調,因此,為了達到允許噪聲標準,僅考慮圍護結構的隔聲量是不夠的,還必須考慮如下問題:
1.控制空調系統送風的消聲與減振;
2.選擇低噪聲的風機盤管;
3.確定風機盤管的配置方式,因為它對客房的噪聲級有重要的作用;
4.防止送風、排氣管道的“傳聲”,以免降低隔斷墻的隔聲量。
此外,允許噪聲級的制定,也必須根據空調噪聲可能控制的程度來決定,否則制定的標準無法付諸實現。
在確定標準的同時,根據調查,列出了切實可行的、實現標準要求的風機盤管的配置方式,或消聲處理。關于其它消聲、減振要求,另作說明。
有關旅館聲學設計的規范,幾乎涉及到建筑聲學的全部內容。因為近代旅館除客房外,還包括:高標準的俱樂部(音樂廳、舞廳、會議廳)、各種健身房,背景音樂(擴聲系統),共享大廳或多功能大斤:、餐廳兼宴會廳等,這類房間都有音質設計問題,本規范側重于隔聲設計。關于音質問題可參看有關專門資料。
7.3.5 旅館建筑中可能產生強噪聲和振動的附屬娛樂設施主要有迪斯科舞廳、保齡球館,大量測量結果表明,迪斯科舞廳在正常營業時聲壓級一般都在110dB左右,尤其是大功率超低音箱產生的強大的低頻氣流可以直接引發結構的振動,引起固體傳聲。齡球管的擺瓶機房的噪聲在90dB以上,另外保領球落地時會產生很強的脈沖撞擊聲。如果將這些設施與客房設置在同一主體結構內,其隔聲隔振處理非常困難,很難保證客房及其他對噪聲敏感的房間達到標準的要求,所以增加此條規定。
7.3.6 卡拉OK歌廳、健身房等設施經常要營業到凌晨,經過調查,客人反映卡拉OK產生的聲音對睡眠的影響很大,所以增加此條規定。
7.3.7 麻將室和棋牌室通常是通宵營業,而在麻將室和棋牌室活動的客人會產生較大的喧嘩聲,并經常在走廊內活動,會嚴重影響同走廊內普通客房內客人的睡眠,所以增加此條規定。
8 辦公建筑
8.1 室內允許噪聲級
8.1.1 允許噪聲級是指室內無人占用、空調系統正常運轉條件下應符合的噪聲級。
根據近年在南京、太原、香港等地的詢訪、測量、分析,單人辦公室一般都是職務級別較高的人員使用,對安靜及私密的要求較高。 依現在的允許噪聲級,輕聲語言交談(大致是50~55dB(A)),在有相應圍護結構隔聲條件下,足以保證語言交談等辦公活動的效率和私密性。
為便于相對獨立的辦公人員之間業務聯絡,分格式(開放式)辦公室已是一種常見的辦公空間。在一個大的共享空間里數十人(甚至更多的人)辦公,辦公人員的“分格”之間只有裝配的隔斷分隔,安靜標準相對寬松。在規定的限值條件下,辦公人員業務聯絡時的一般語言交談(大致55~60dB(A)),不會引起對相鄰隔間辦公活動的明顯干擾。研究還表明,如果總聲級超過57dB(A),就須提高嗓音以抵消背景噪聲,也將導致室內噪聲級的提高。在此種空間里,常有辦公設備的運行、操作聲,有時還播放大致50dB(A)的掩蔽聲(可以是音樂)作為基本的背景噪聲,這樣既可適當掩蔽辦公設備的運行、操作噪聲,又有助于改善語言交談的私密性。
根據廣泛的實踐和體驗,如果背景噪聲不超過50dB(A),在10m的距離范圍已可以用正常的嗓音交談、討論。如果背景噪聲不超過55dB(A),略微提高的嗓音可以交談、討論。
電視電話會議室較普通會議室有較高安靜要求。
8.2 隔聲標準
8.2.1 是保證辦公室達到安靜標準對建筑圍護結構隔聲性能的基本要求,也是現今非實心粘土磚的多種墻體材料(構造)可以達到的隔聲性能。
工程建設中使用較多的實心鋼筋混凝土樓板(有些工程中還增設吊天棚)可以達到表8.2.1的要求。
8.2.2現今辦公樓建筑的分層結構,在承重的鋼筋混凝土樓板下一般都有吊天棚,在樓板面上常鋪設地毯。這樣的分層構造組合能夠達到表8.2.2的要求。
8.2.3可參考相關資料對分格式辦公室的平面布置、隔斷高度及材料選用等進行特殊的設計,以達到不同程度的語言私密性。
8.3 隔聲減噪設計
8.3.1 辦公建筑用地多被安排在城鎮建成區,只有對建筑用地聲環境現狀及其隨城市發展變化作必要的調查、測量和預計,才能主動地進行聲環境設計。
8.3.2 在建筑用地確定后,利用規劃和設計手段將聲環境要求整合到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及單體建筑設計中,既可使規劃、設計合理,又可減少在為創造優良聲環境方面的花費。
自成一區單獨布置的各種設備用房,除須選用低能耗、低噪聲的設備外,還應采取必要的隔聲、消聲、減振措施,并注意不對鄰近的建筑物構成干擾。
8.3.3 把對聲環境品質的要求整合到辦公樓的建筑設計中,可以有效排除建筑物內部噪聲源對辦公活動的干擾,并減少花費。
8.3.4 在考慮了聲環境要求的總平面圖確定后,依隔聲要求的建筑物外圍護結構設計,是排除和控制外界噪聲干擾的最重要技術措施。
8.3.5 現今許多辦公建筑相鄰房間在吊天棚以上連通的空間,導致了房間之間串音和影響語言私密。因此必須強調把吊天棚內的空間分隔開。
8.3.6及8.3.7 兩側布置辦公室的公共走道噪聲,雖屬建筑物內可控制的噪聲,但亦須重視并采取相應的隔聲、降噪措施。
8.3.8、8.3.9.及8.3.10是保證室內安靜和語言交談清晰的技術措施組成部分。會議室有一定的混響,既可加強直達聲,又不致感覺過分沉寂。沿墻面周邊天棚帶選用吸聲材料,是為了防止出現明顯的來自參會人員背后的二次反射聲。地面鋪設地毯既為了減少混響聲,也有助于室內的安靜。
8.3.11 是對空調設備工種的要求。相關的專業人員必須從空調機房開始逐級作好該系統的消聲、隔振處理,以保證在風口處有符合表8.1.1所規定的辦公室、會議室內的允許噪聲級的風速。
8.3.12此類小型會議室一般不須進行特殊的音質設計,但應把握適宜的空間容積和中頻混響時間,才能聽得清楚且不費力。較大的會議室可以參照本規范“普通教室”的相關要求設計。
9 商業建筑
9.1 允許噪聲級
9.1.1 本條中的“空場”是指無人進入,暖通空調啟動,正常照明,無背景音樂的狀況。
商業建筑室內的噪聲主要來源于外部傳入噪聲、設備機械噪聲等背景噪聲和室內人群走動、交談等人為噪聲。商業建筑室內聲學設計的核心是,一方面降低室內背景噪聲,另一方面通過室內吸聲控制人為噪聲,為建筑空間提供舒適的聲環境。
健身中心、娛樂中心有較多地可能發聲器材或就是以發聲為娛樂目的,因此,噪聲限值不做規定。但是由醫學研究表明,噪聲達到80dB(A)以上時,對人的聽覺系統、視覺系統、精神系統和消化系統會產生明顯的負面影響,因此在健身中心或DISCO、KTV等娛樂場所,噪聲較高的情況下,有必要提醒消費者注意健康。
餐廳、辦公室、購中心、走廊等有交談需要,背景噪聲以不妨礙語言表達為宜。
展覽館的聲環境宜與展覽的品位、檔次相協調,允許的背景噪聲相應低些。
員工休息室允許噪聲以滿足白天上班期間臨時休息的需要而確定的。
9.2 室內吸聲
9.2.1人群進入商業空間時,人流走動及相互間的交流形成人為噪聲。人的正常談話聲為70dB(A)左右,當噪聲超過70dB(A)時,人們為了互相聽清,不得不提高音量或縮短談話距離,使交流不自在。噪聲超過75dB以后,近距離也無法正常交談,1m以內的交談必須提高音量,1m以上時需要喊叫。一般認為,50~60dB(A)左右,購物中心、餐廳、展覽館等商業空間較理想的、有利于交流的噪聲水平。
室內吸聲可顯著降低人群交流噪聲。人群不斷進入室內人時嘈雜聲的變化分為四個階段:
(1)安靜階段。開始時人流稀疏,環境尚安靜,人群會有意識地小聲說話避免被其他人聽到,維護安靜局面。安靜階段噪聲一般在50dB(A) 以下。
(2)舒適階段。人群繼續進入,嘈雜聲增多,掩蔽了房間中遠處的談話,人們的交談自然輕松了,環境也變得舒適,舒適階段的噪聲一般在50~60dB(A)左右。
(3)膨脹階段。人數繼續增多,當噪聲升高到65dB(A)左右時,由于遠處傳來的無法了解內容混響聲聲的干擾,所有人被迫提高嗓音,出現“雞尾酒會”效應,室內迅速吵鬧起來,環境變得喧鬧而不舒服。這一階段隨人數變化非常迅速,因此稱為膨脹階段。
(4)持續階段。嘈雜聲不再隨人數涌入而無限增加,而是持續在一個穩定水平。人們在高噪聲條件下為了交談,必須拉近互相的距離,或者放棄某些談話,待到噪聲降低時下意識地見縫插針地插話。持續階段一般會在75~80dB(A)左右,如果噪聲再大,講話者只能放棄正常的講話,甚至因此提出抗議。
根據對北京的一些展覽館、餐廳、商場的聲環境實測和調查,人群噪聲極限基本在80dB(A)左右,這可能是正常交談的噪聲干擾心理承受平均上限。人們自行調節講話音量、時機和距離,使群體聲出現穩定值。在吵鬧的環境中,人們依靠自發的調節和群體承受力控制著室內噪聲的上限。理想吸聲處理可使人為噪聲控制在舒適階段,并防止出現膨脹階段。吸聲可以減少室內聲反射,降低混響時間,進而降低嘈雜的環境聲。聲源是存在心理因素的人,因此吸聲必須達到夠量,使人群噪聲控制在50~60dB(A)左右。商業空間中重要的吸聲表面是吊頂,不但因為面積大,而且是聲音長距離反射的必經之地。也可以在墻體等其他位置安裝吸聲材料,但與吊頂相比,吸聲面積偏小,且可能受條件限制,吸聲效果差一些。吸聲吊頂的材料可選用三聚氰胺泡沫(防火)、穿孔鋁板、穿孔石膏板、礦棉吸聲板和木絲吸聲板等等。
有大量柜臺擺貨的購物中心,貨物吸聲可能已經足夠,因此也可不做吸聲吊頂。
體積小且人流稀疏的空間,如小商場、小餐廳等小房間,由于體積小,人及室內陳設等吸聲效果顯著,亦可不做吸聲吊頂。
9.3隔聲標準
9.3.1 商業建筑產生的噪聲干擾他人會引起糾紛,必須做好隔聲處理。健身中心、娛樂場等高噪聲空間,應邀請聲學顧問,貫穿建筑初設到施工竣工或裝修的全過程,提供聲學技術支持,防止噪聲擾民。
因商業建筑所產生的噪聲低頻成分較多,因此,隔聲量頻譜修正量采用了。
9.3.2 健身、娛樂等場的噪聲級高,而且常伴有結構振動,宜采用“房中房”隔聲隔振技術降低其對相臨噪聲敏感房間的干擾。根據工程實測,居民樓內做“房中房”結構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可達70dB,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可低于到40dB。
9.4 隔聲減噪設計
9.4.1 近年來,由于城市用地緊張,較多出現DISCO、練歌房、練琴房、健身中心、電器商城等設置在居民區,甚至居民樓內,造成嚴重的糾紛和矛盾。選址不當、忽視隔聲設計等所造成的嚴重后果往往在營業后才會表現出來,由于施工已經完成,改造起來絕非易事。
附錄A 室內噪聲的測量
A.1.1 根據建筑的使用功能,房間的室內允許噪聲級分為晝間標準、夜間標準及單一全天標準。因此,為檢驗室內噪聲級是否達到標準要求,測量分別在晝間、夜間兩個時段內進行。
測量時間應選在影響最嚴重的噪聲源發聲時,例如:臨街建筑,一般情況下,道路交通噪聲是影響室內噪聲級的主要噪聲源,測量應在晝間、夜間,交通繁忙,車流量最大的時段內進行;當影響最嚴重的噪聲源是飛機飛行噪聲時,測量應在飛機經過架次最多的時段內進行。
科學研究表明,不同特性噪聲引起公眾的煩惱度不同。例如,具有相同等效連續聲級,帶有明顯可聽純音的噪聲引起公眾的煩惱度高于道路交通噪聲,現參照ISO1996中規定的評價聲級的確定方法,根據噪聲的特性對測量值進行修正。
A.1.3 對于面積較大的房間,例如開敞式辦公室、商場等,由于情況復雜,所以在這里沒有給出確定測點數量的具體規定。對于這類場所的測點的選取和布置原則是:測點分布應均勻,同時測點應設在人的活動區域內。例如:開敞式辦公室,測點可設在辦公區域;商場,測點可設在購物區域及收銀處;超市,測點可設在購物通道內及收銀處;等等。
A.1.4 室內噪聲主要有兩方面的來源,一方面是經圍護結構傳入的環境噪聲,另一方面來自建筑物內部的服務設備噪聲,例如電梯噪聲、水泵噪聲等。對于來自環境噪聲的間歇性非穩態噪聲的測量,如飛機噪聲、鐵路噪聲等,考慮到測量方法的可操作性,采用的是測量影響最嚴重的噪聲源發聲時0.5h內每個事件發生時的最大聲壓級的方法。
建筑物內部服務設備噪聲,如電梯噪聲、水泵噪聲的測量方法,部分參照ISO16032中規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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